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
各种证件都能办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被告人胡某某和杨某某从湖南省来到江西省瑞金市,通过在居民小区墙上涂写办证号码的方式收集需要办理假证的客户资源。
胡某某和杨某某在瑞金四个小区内涂写办证号码,将收集到办假证的客户资料后转发给办假证的上家,并直接从需要办假证的人员处收取费用。
2023年8月底至案发,胡某某和杨某某先后参与办理假身份证、驾驶证、律师执业证、毕业证等共计12本,收取办理假证人员费用2590元,支付商家费用570元,获利2020元,其中胡某某获利1270元,杨某某获利750元。
法院审理
瑞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某、杨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应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制作的印章、身份证件,仍收集被伪造者的信息,帮助他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及身份证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事业单位印章及身份证件,其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身份证罪。
鉴于被告人具有从犯、坦白、退赃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某拘役七个月,杨某某拘役四个月,均处罚金三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严重影响国家机关
正常管理活动
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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