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酒因口感风味独特、市场需求大,受到广大酒友喜爱,但往往售价不菲。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制造销售假酒,以极低的成本获取高额利润,贩卖假酒。销售假酒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消费者健康构成巨大威胁,同时也侵犯了正规酒企的知识产权,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11月9日,记者从新余市公安局获悉,该局食药环侦支队于近日成功打掉一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案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今年8月,新余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在日常工作走访中,发现辖区内有销售假冒白酒情况。
“我们一开始发现的假酒线索是泸州老窖,这些假酒大都集中出现在郊区、乡镇的一些超市,市中心反而没有。”新余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黄园告诉记者。
随后,民警对该线索展开侦查,经过大量的摸排蹲守和分析研判,一辆送货的面包车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这辆面包车几乎每天早上都会前往郊区、乡镇的超市送货,同时还会前往周边县市送货。”经民警调查,该车车主为邹某,系新余市某企业的一名员工。
明明有一份正常的工作,为何还要在大早上的开车到郊区超市送货?邹某的举止让民警确定,他就是在各超市贩卖假酒的嫌疑人。
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偷偷地紧盯邹某行踪,发现其面包车常停在小区内,突然有一次,邹某在早上送货后,将面包车开到了一城中村的民房处。
“当时,邹某将车内未卖完的酒搬进了民房内,于是我们判断,该处民房极有可能是邹某存放假酒的仓库。”黄园说。
掌握了邹某的基本犯罪事实后,10月19日,民警在新余城区将其抓获。起初,邹某不承认其贩卖假酒。当晚,民警将邹某带至城中村藏酒的民房处,用从其身上搜出的钥匙将民房打开了。
黄园介绍,虽然民房内的酒在外包装上与正品看似一样,经过各品牌方人员前来辨认,确认该民房内的酒均为假酒。至此,邹某这才承认,该民房确实是他用来存放假酒的仓库。紧接着,根据邹某手机内的信息,民警又在樟树将邹某的下线刘某、李某抓获,并捣毁销储窝点2处。
据邹某供述,他以前做了七八年的酒生意,2022年,他在成都一次酒会上结识了王江(化名),双方互留了电话。没过多久,王江给邹某打电话,称其名下有一批假酒,口感、包装与正品差别不大,并且可以以最低廉的价格卖给邹某。邹某听后,答应了与王江的合作。此后,一直都是王江换不同的电话号码主动联系邹某并进行线下现金交易。
“我们还了解到,邹某从2022年起,以五六十元一箱(10元一瓶)的价格从王江处进购大量假冒品牌白酒后,再以360元一箱的价格销售并开始发展下线,销售范围覆盖新余及周边县市。截至邹某到案,涉案金额已达300余万元。”黄园表示。
目前,邹某、刘某、李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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