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管理办法》《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运营管理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场地承载情况,开展2024年公开招募社会组织入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1月4日(第一批)
申请对象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天河区辖内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在开展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活动方面具有一定典型示范性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枢纽型社会组织。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拟在天河区成立登记,但尚不具备成立登记条件且社会需求度高、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初创型社会组织。
申请材料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 入驻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详见附件1);
2. 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5. 社会组织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包括申请原因、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详见附件1);
2.组织发展规划及孵化可行性报告;
3.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及从业人员概况;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类型
基地入驻社会组织分为常驻组织和非常驻组织:
(一) 常驻组织:入驻社会组织愿意接受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的相关制度要求,且至少安排1名专职工作人员常驻(每周至少有3个工作日的时间)在基地开展机构相关工作。常驻组织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办公区域或卡座,按照卡座数量核算场地服务费。
(二) 非常驻组织:入驻社会组织愿意接受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的相关制度要求,且相关负责人必须每月到基地报到一次并汇报所在社会组织当月运营情况。非常驻组织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办公区域或卡座,按照卡座数量核算场地服务费。
入驻流程
基地社会组织入驻流程,分为资料收集、审批、公示、签约四个阶段。
费用情况
基地场地服务费实行月收费制度,常驻组织安排固定工位,240元/卡位;非常驻组织无固定工位,100元/卡位。
咨询联系方式
1.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基地运营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旭景横街1号首层)
2.电话咨询:李女士 020-38937302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入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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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