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杭规划资源告[2024]B056号
塘栖镇和东湖街道;东至规划支路二、凌寒街和超梅路,南至超山山体,西至宏达路,北至龟山东河南侧绿地。
五、用地性质
LP2302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娱乐兼容商业用地(B3/B1);
B-21地块用地性质为旅游点建设用地(乙1)(商业兼容娱乐用地(B1/B3))。
六、地块控制指标
1、本项目共计2个地块,两个地块之间开发体量不得平衡。
2、LP230202-02地块:用地面积125940平方米,容积率0.4,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25%,建筑限高24米且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不大于32米,建筑高度【不含裙房及附属设施】下限不低于6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3、B-21地块:用地面积35475平方米,容积率0.4,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0%,建筑檐口高度不大于9米,且建筑限高2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七、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1、B-21地块需建设景区配套文旅项目。
2、LP230202-02地块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娱乐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5%;B-21地块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且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5%。
3、商业、娱乐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4、按规范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LP230202-02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地块在图示阴影范围内地下空间全部联通,具体在方案中与道路建设单位做好对接。
6、地块需设置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东湖街道;东至横山港西侧绿地,南至五洲路北侧绿地和规划支路一,西至超梅路东侧绿地,北至昌达路。
五、用地性质
商业兼容娱乐用地(B1/B3)。
六、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1.3且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25%,建筑限高24米且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不大于32米,建筑高度(不含裙房及附属设施)下限不低于15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七、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1、该商业为建设整体型酒店建筑,酒店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3%,且不小于100000平方米;娱乐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
2、商业、娱乐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3、按规范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5、设置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设置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
游乐场、酒店示意图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