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北规划大型游乐场、酒店,380亩地块挂牌!

楼市   2024-12-03 07:30   浙江  

杭州市临平区杭规划资源告[2024]B056号


一、地块编号(宗地编码):杭政储出[2024]146号
二、起始价:25504万元
三、地块名称:超山丁山湖单元文旅地块一
四、土地位置:

塘栖镇和东湖街道;东至规划支路二、凌寒街和超梅路,南至超山山体,西至宏达路,北至龟山东河南侧绿地。

五、用地性质

LP230202-02地块用地性质为娱乐兼容商业用地(B3/B1);

B-21地块用地性质为旅游点建设用地(乙1)(商业兼容娱乐用地(B1/B3))

六、地块控制指标

1、本项目共计2个地块,两个地块之间开发体量不得平衡。

2、LP230202-02地块:用地面积125940平方米,容积率0.4,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25%,建筑限高24米且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不大于32米,建筑高度【不含裙房及附属设施】下限不低于6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3、B-21地块:用地面积35475平方米,容积率0.4,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30%,建筑檐口高度不大于9米,且建筑限高2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七、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1、B-21地块需建设景区配套文旅项目

2、LP230202-02地块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娱乐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5%;B-21地块商业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且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5%。

3、商业、娱乐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4、按规范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5、开发利用地下空间,LP230202-02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地块在图示阴影范围内地下空间全部联通,具体在方案中与道路建设单位做好对接。

6、地块需设置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一、地块编号(宗地编码):杭政储出[2024]147号
二、起始价:16396万元
三、地块名称:超山丁山湖单元文旅地块二
四、土地位置:

东湖街道;东至横山港西侧绿地,南至五洲路北侧绿地和规划支路一,西至超梅路东侧绿地,北至昌达路。

五、用地性质

商业兼容娱乐用地(B1/B3)

六、地块控制指标

容积率不大于1.3且不低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按《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执行且不小于25%,建筑限高24米且1985国家高程基准(复测)不大于32米,建筑高度(不含裙房及附属设施)下限不低于15米。面积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七、建设内容与配套要求

1、该商业为建设整体型酒店建筑,酒店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93%,且不小于100000平方米;娱乐建筑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的7%。

2、商业、娱乐建筑不得设置专业市场,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本地块最小分割单元不小于800平方米,且最小分割单元应在同一平面(不包括地上一层及地下商业用房),平面布局应符合杭政办函(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3、按规范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本地块地下室建设不少于1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应充分考虑相邻设施,建设维护安全,应保留足够的安全距离。

5、设置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设置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5平方米。


游乐场、酒店示意图



来源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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