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收在即 同江交警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25 20:21   黑龙江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秋收农忙时节临近,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增多,一些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辆违法超长、超宽装载、低速货车违法载人以及客货混装违法行为增多,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为保障大家交通出行安全、畅通,同江公安交警温馨提示:秋收农忙,安全勿忘!

一、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未满12岁的儿童不允许乘坐摩托车、电动车。

二、要严禁使用拖拉机等农用车辆违法载人,不要使用和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从事走亲访友等交通活动。

三、要严禁驾驶无反光标识及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等农用车上路行驶。

四、要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严禁疲劳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做到不超员、不超宽、不超载、不超速,夜间行车一定要驾驶有灯光的车辆并按规定使用灯光,车厢尾部要粘贴反光标识。

五、要注意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将车辆移至路边,同时要在来车方向远距离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六、在过马路时要先注意瞭望,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教育好自己的子女不要在公路上逗留、玩耍。

七、要注意防范因雨雾天能见度下降,影响驾驶员视线,引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雨雾天气行车应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近光灯,不要使用远光灯,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车。

八、在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请注意观察路况,严格遵守限速规定,不要超速行驶。弯坡路段请勿违法超车,违法占用对向车道逆行,下坡时不要空挡滑行,上坡时注意控制车速,避免急踩油门、高速冲坡。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笛,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广大农民朋友们,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你们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养成文明参与交通的良好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宣传科

编辑:张菲菲

审核:朱慧婷

发布:同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同江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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