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律师协会、杨凌示范区联络组:
为发挥互助基金在律师生活困难、遭遇意外以及发生重大疾病时的保障作用,体现行业的关心和温暖,现就2024年度律师互助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互助金对象
(一)执业律师
1.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参照各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患重大疾病且没有能力支付医疗费的;
3.遭受意外伤害,对个人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
4.个人会员亡故后,该会员的近亲属没有生活来源的。
(二)律师事务所
遇到自然灾害,造成律师事务所财产重大损失的。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根据申请互助的种类,申请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产损 失证明、困难证明、医院就诊(住院)的医药费发票复印件、住院诊断证明、住院(门诊)病例、致残诊断证明或医院死亡通知书及申请人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律师协会互助基金管理 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互助对象、范围和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骗取互助基金的,经查实后,除了追回所发放的全部互助金外,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登记表》,市律协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含电子版)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律协会员部。
3.往年已领取过互助金的个人,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联系人:梁昊鑫 电话:029-87422277
附 件:《2024年申请律师互助基金登记表》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陕西省律师协会
2024年11月26日
供稿:省律协会员部
编辑:种妍
责编:陈昕
审定:赵森林、唐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