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世纪华通(股票代码:00260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7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字0382023069 号),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 号)。
根据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世纪华通涉及的违规主要包括: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 2020 年-2021 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拟决定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62亿元,同比上升40.99%;归母净利润6.52亿元,同比上升50.32%;扣非净利润6.47亿元,同比上升91.66%;负债率30.33%,投资收益-508.88万元,财务费用850.51万元,毛利率63.06%。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世纪华通索赔时段暂定为:于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世纪华通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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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已经胜诉证券诉讼:
上实发展索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诉讼时效所剩不多 亏损投资者抓紧索赔
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含事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股票:
易事特、ST凯撒、广电网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雷股(短期内务必回避!)
简介
张云律师: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亏损索赔诉讼、委托理财纠纷、配资纠纷、私募违约、公司股权纠纷等金融证券法律问题。
电话:198 9587 9581 微信:198 9587 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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