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晚间,智动力(股票代码:300686)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吴加维先生、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陈奕纯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陈丹华女士收到《立案告知书》。
2024年5月23日,智动力曾发布收到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智动力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因2021年度智动力对收购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评估时,未充分考虑含商誉相关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中所使用的关键参数设定的合理性,导致2021年及2022年商誉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
根据智动力2024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7.13亿元,同比上升14.81%;归母净利润-5986.41万元,同比上升50.13%;扣非净利润-6449.13万元,同比上升49.85%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暂定:于2024年11月1日之前买入智动力,且在2024年11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智动力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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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咨询:256315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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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已经胜诉证券诉讼:
上实发展索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诉讼时效所剩不多 亏损投资者抓紧索赔
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含事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股票:
易事特、ST凯撒、广电网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雷股(短期内务必回避!)
简介
张云律师:专注于中小投资者股票亏损索赔诉讼、委托理财纠纷、配资纠纷、私募违约、公司股权纠纷等金融证券法律问题。
电话:198 9587 9581 微信:198 9587 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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