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印发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
清理结果显示
继续有效的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76件
废止(失效)的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80件
予以修改的
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
此次主要对2024年9月30日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清理,是我市近十年来规模最大、宣布废止(失效)文件最多的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决定》明确,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未明确有效期的重新赋予有效期2年,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