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
市水务集团发布公告
对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供水区域内
城市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用水
给予减免政策
根据黄石市相关文件精神,对市民政部门认定的供水区域内城市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用水给予减免政策。其中低保户每月减免水费、污水处理费4吨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费,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每月减免水费4吨以及生活垃圾处理费。
为更好的将惠民便民政策落实到位,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用水减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资金将由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每月定期汇款至享受补贴户民政专用银行账户。原有供水营业厅办理用水补贴(含线上微信网厅)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办理。
特此公告
黄石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