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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通报表扬
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全省203个单位、182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宣城市13个单位和11名个人荣获全省“八五”普法通报表扬!
表现突出的单位
表现突出的个人
洪 骏 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二级法官
陈 剑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宣教科科长
赵 鲲 宣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大队长
吕 行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四级主办
刘 佳(女) 宣城市宣州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胡国燕(女) 郎溪县姚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夏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沈德山 广德市新杭镇箭穿村村民、广德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朱全飞 宁国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会计科)科长
袁鸣珠(女) 泾县司法局办公室副主任
俞飞雄 绩溪县统计局副局长
龚建雯(女) 旌德县三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本文来源:宣城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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