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宗旨
为纪念林徽因为中国建筑学科做出的重要贡献,传承林徽因执着、笃实、创新的学者精神,同时激励和支持女性研究生在建筑、规划、风景园林或工艺美术等专业领域的发展和创新,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特出资设立“清华大学林徽因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并在建筑、规划、风景园林或工艺美术等领域做出创新性工作与成果的女性研究生。
二、申请人资格
(一)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
(三)遵守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模范履行公民义务,品行端正;
(四)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或科研作风,学习成绩优良或科研工作较为突出;
(五)在建筑、规划、风景园林或工艺美术等领域有创新性工作成果。
三、奖项设立
每年评选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2万元人民币。
四、申请与评审办法
(一)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申请
(1)填写《清华大学林徽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提交创新性工作成果的作品集(PDF格式,不超过20页A4,电子文件不超过20MB);
(3)提交3分钟的个人陈述视频(MP4格式,不超过50MB)。
2. 导师及院校推荐
导师及院校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等给出评价与推荐。
3.申请材料递交
(1)请将电子申请材料发送至juyh2017@tsinghua.edu.cn,邮件命名为高校名称+专业+姓名+清华大学林徽因奖学金申请材料。
(2)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30日。
咨询电话:010-62786428
(二)评审程序
1、评定:2024年12月,清华大学林徽因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2、公示:获奖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表彰: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对奖学金获得者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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