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的喜庆
不必依赖烟花爆竹的轰鸣
团圆的欢乐
更应在安全与宁静中绽放
禁燃禁放
是对传统的创新传承
是给子孙后代的美好馈赠
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
从自身做起,坚决不购买非法烟花爆炸、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的方式庆祝佳节。
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
积极向家人、朋友宣传禁燃禁放规定及危害,让更多人了解并支持,凝聚起守护蓝天的强大合力。
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
发现有违规燃放和非法销售行为,及时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
守护蓝天白云
共建美好家园
让春节在清新、宁静中
绽放别样的光彩!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信息来源:平安大竹
审 核:刘珂成
责 编:高航盛
编 辑:李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