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
资金规模4.5亿元
安排资金4.5亿元
支持做好定日县6.8级地震灾区受灾人员过渡期生活救助。
就业2项
资金规模9.7亿元
安排资金8.8亿元
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安排资金0.9亿元
支持农牧民就业63万人。
教育3项
资金规模43.5亿元
安排资金37.6亿元
将教育“三包”经费年生均补助标准提高80元,达到5700元。
安排资金0.9亿元
将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年生均补助标准提高100元,达到1100元。
安排资金5亿元
补充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位5000个。
医疗卫生8项
资金规模33亿元
安排资金2.4亿元
深入推进“1+7+13”医院建设。
安排资金4.9亿元
将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64元(增加肝功能、肾功能、血脂等检查项目),普通居民达到164元,65岁以上居民达到200元。
安排资金0.2亿元
支持包虫病、大骨节病免费救治。
安排资金0.1亿元
支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农牧民群众白内障免费救治。
安排资金0.2亿元
支持改善群众膳食结构研究和应用。
安排资金4.2亿元
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120元(注:此项提标具体幅度需根据中央方案确定,暂按上年调标幅度安排,如中央方案大于我区方案,相应加大力度)。
安排资金20.8亿元
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735元(注:此项提标具体幅度需根据中央方案确定,暂按上年调标幅度安排,如中央方案大于我区方案,相应加大力度)。
安排资金0.2亿元
对适龄在校女生开展HPV疫苗免费接种。
社会保障8项
资金规模24.1亿元
安排资金9.9亿元
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20元,达到3300元(注:此项提标具体幅度需根据中央方案确定,暂按上年调标幅度安排,如中央方案大于我区方案,相应加大力度)。
安排资金8.4亿元
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960元、450元,分别达到12324元、5790元。边境地区增发10%。
安排资金1.6亿元
将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248元,达到16021元;将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764元,达到8684元。
安排资金0.7亿元
将二、三、四类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368元、1644元、1848元,分别达到17616元、21144元、23784元。
安排资金0.1亿元
将二、三、四类区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660元、792元、900元,分别达到8580元、10296元、11592元;将二、三、四类区机构临时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1368元、1644元、1848元,分别达到17616元、21144元、23784元。
安排资金2.7亿元
将困难残疾人生活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288元,达到1728元;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576元,达到3456元。
安排资金0.2亿元
将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年人均补贴标准提高480元,达到1200元。边境地区增发10%。
安排资金0.5亿元
将高龄老人健康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100元,80至89周岁老人达到1300元,90至99周岁老人达到15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达到1800元。边境地区增发10%。
其他6项
资金规模33.2亿元
安排资金1.3亿元
实施青稞、小麦、稻谷、玉米四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保额分别为每亩750元、750元、800元、900元。
安排资金1.2亿元
满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要。
安排资金5.1亿元
对基层供暖运行进行补贴。
安排资金13.8亿元
将边民年人均补助标准均提高1200元,边境一线村、边境村分别达到15000元、8000元。
安排资金11.4亿元
将村“两委”正职、副职年人均待遇标准分别提高3772元、3018元,分别达到43832元、35066元。边境地区增发10%。
安排资金0.4亿元
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提高到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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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路 审核|周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