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运环委办发〔2024〕14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11月23日起,我市受弱气压场控制,持续静稳、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扩散条件不利,将持续中度污染过程,日AQI>15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为有效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于2024年11月23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留在室内,确需外出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减少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夏县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期间减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停限产减排措施;供热企业实施协商减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日均值控制在5、25、40毫克/立方米;预警发布前已停产的企业不在应急响应期间复产。
2、要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重点监管,严格落实预警减排措施;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用电量、污染物排放量等变化统计,确保预警措施落实到位。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1、停止各类土石方工程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2、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主要交通干线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确保城市主干线清洁不起尘,实行专人负责,确保街道道路清洁卫生;所有施工工地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在全部苫盖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做好建成区范围内柴油货车禁绕行工作,高排放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中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四)面源减排措施
1、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不进行喷涂和建筑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不进行户外焊接作业。
2、持之以恒抓好“三烧”整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抓好禁烧管控的落实,全面禁止“三烧”污染问题。
3、加大“禁煤区”散煤管控力度,落实散煤治理要求,发挥网格员、村干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遏制散煤复燃。
夏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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