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全市首批
个人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补贴资金
10.29万元已下发到位
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内因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即2014年(含)以前竣工),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
补贴范围主要包括房屋的外墙、幕墙、屋顶翻新保温;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等。
2024年1月1日后开工且于今年9月6日后完工的项目或者尚未完工的项目。
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按照装修改造造价的15%给予补贴,城镇老旧住房的装修改造每套补贴上限为5万元。
补贴申请人应在个人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属地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原则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
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房屋产权(权利)的证明材料;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改造)合同;装修(改造)造价清单;施工进度图片(视频);装修(改造)施工发票;申报承诺书。实际申请资料以属地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申请材料清单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纳入我市家电类和家装厨卫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不得重复申请个人旧房装修改造补贴。本次补贴按照“先到、先审、先得”的原则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