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原副主任苟仲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苟仲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4月,苟仲文任北京市委副书记,半年后调任国家体育总局,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任期内经历了2018年平昌冬奥会、2020年东京奥运会、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大赛。2022年7月,其不再担任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后任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直至2024年5月,苟仲文任上被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在苟仲文任期内,国家体育总局曾收到过中央巡视组的巡视意见。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8年2月23日至5月22日,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家体育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同年7月24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家体育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情况,苟仲文主持反馈大会并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
曾因国足成绩不好“作检讨”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苟仲文在国家体育总局工作期间,还曾因国足成绩不好“作检讨”。
2019年两会期间,苟仲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足球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我们也很着急,应该说我们工作没有做好,这里面的原因跟我们足球管理体制机制顽疾有关系。但是,我觉得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我们没有很好地落实《中国足球改革与发展总体方案》,这个方案里把中国足球的未来和当下都讲得很清楚了,我们在落实上还有很大的差距。
“同时,我们在发展足球上,不免有一些形式主义,也有一些急功近利的情况在,所以造成有些方面大家都不满意。”苟仲文说。
经查,苟仲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签批大额资金,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
在体育项目建设或收购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公器私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随意决策,滥用职权,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苟仲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苟仲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