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民生
2024-11-20 11:30
广东
>>>普宁市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来,普宁市创文办联合普宁市公安局、普宁市城管执法局、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普宁市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单位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普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及属地街道按照各自职能,持续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普宁市创文办的统筹安排下,11月13日,流沙南街道行动组、流沙东街道行动组分别在普宁市区开心广场、普宁市人民医院门口等主要交通路段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严查摩电非法安装遮阳伞、无牌无证、超员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交通信号行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占用人行道、车行道违停现象进行纠处。执法队员还耐心对驾驶员进行相关手续办理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驾驶员认识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逆向行驶以及购买车辆保险的重要性。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7月1日开始,普宁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执法人员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同时,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环节管理,对拼装或者擅自改装摩托车、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据统计,今年11月开展第二场摩电专项集中整治以来,执法人员劝导纠正摩电问题1.6万余例,收缴非法加装遮阳篷(伞)数量2500余把,综合整治数量近2万例,查处摩电四类违法7170宗。据介绍,普宁市将继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全面推动摩电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见效,更好助推普宁市高质量发展。(记者 高浩钦 郑乔慧 通讯员 杨雪斐) >>>榕城公安联合有关单位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三进”活动连日来,市公安局榕城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东阳街道办事处持续开展法治宣传“三进”活动,分别到东阳街道新苏、新阳、新林、砂松、山东围村等地开展老年人交通安全暨事故预防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报今年以来涉老年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播放广东省交通安全风险警示系列教育片,现场以案释法,针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出行特点,从步行、骑车、乘车等方面给出安全提示,通过“村村通”广播、安全头盔规范佩戴演示、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等,提升群众遵规守法、文明出行意识。此外,活动还围绕防电诈、防盗、防打架斗殴、防火、防毒品等主题进行宣传,设置各类安全防范宣传展板,分发宣传资料,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持续深化平安榕城建设,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记者 林文君 通讯员 吴桁)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增强辖区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近日,揭西交警二中队民辅警依托公安法治宣传“三进”活动模式,联合凤江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走进凤江镇花寨村,开展“美丽乡村行”冬季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辅警围绕“一盔一带”宣传主题, 突出“一老一小”宣传对象,结合农村地区常见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举办交通安全讲座、讲解辖区事故案例、播放警示教育片和分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深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民辅警提醒村民日常出行时务必树牢安全意识,记住农村交通安全应注意事项,驾乘摩电车辆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种交通陋习,时刻做到守法出行。此外,民辅警还通过该村“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知识,宣读交通安全宣传倡议书。(记者 李辉娜 通讯员 吴苏侨)
来源:揭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