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落实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二、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机具种类: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含粮棉油糖等作物联合收割所机械)、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青饲料收获机、自走式花生收获机、谷物烘干机、挤奶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机具种类。
四、报废条件:申请补贴的报废农机的发动机等主要部件应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一)达到报废年限。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含),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含),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含),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含),饲料(草)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含),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含);
(二)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农机维修企业出具证明,证实机具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或维修成本高的、或安全隐患大的、或故障率高的(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三)国家明令淘汰的。
五、农机报废更新程序:机主(指合法拥有机具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统称“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一)报废旧机。机主持身份证原件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有牌证的要带齐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以便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对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由回收企业核对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信息一致后,回收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有牌证的,机主要到当地农机监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二)补贴申领。机具拆解后,机主凭有效的身份证件、社会保障“一卡通”(财政惠农“一卡通”、银行存折)、《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申请报废农机承诺书》到县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县级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付补贴。
六、邱县农机报废更新回收企业及联系电话:邱县瑞盈农业机械回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0-2800333,15188888297
七、补贴标准: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农机报废政策实施期间,对申请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报废补贴标准在原补贴额基础上再提高50%,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不超过3万元;对报废20马力以下拖拉机报废补贴额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详见《河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额一览表》。如有变动以最新政策为准;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报废补贴申领要以购置新设备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