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效,11月6日下午,邱县法院召开重点案件评查分析会,党组书记、院长郝树楷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全体员额法官、执行组组长参加会议。
会上,各案件承办法官聚焦案件争议焦点,逐案进行自查汇报。与会人员围绕程序、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方面,进行现场提问、点评。通过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督促每个办案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办案质量,增强办案人员工作责任心,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各承办人要牢固树立“质量重于泰山”的理念,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审限管理,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推动审判执行质效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案件质量。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是审执工作的“生命线”,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严守质量底线,切实增强做好审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进一步压实办案责任,在案件办理中总结经验,不断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和化解纠纷的能力水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评查整改。评查是手段,改进才是目的。要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归类,形成书面反馈意见,提出规范性意见建议,逐步建立“错题本”,督促指导案件承办庭室落实整改,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真正将评查结果转化为推动案件质效稳步提升的有效抓手。
三要靠实司法责任,激发制度效能。要充分理解院庭长“阅核制”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和加快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关键作用,以“阅核制”为抓手,充分发挥院庭长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作用,利用好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推动以“质量、效率、效果”为导向的审执质效全面提升。
重点案件评查分析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倒逼法官严格依法裁判的关键举措,旨在通过评查,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质量,降低发改案件数量。下一步,邱县法院将继续夯实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将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进,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