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与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机构设立医学捐献服务站的通知》要求,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在精心筹备后,正式成立了乌兰察布市医学捐献服务站。
4月3日,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刘静为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颁发“乌兰察布医学捐献服务站”牌匾。
7月5日,医院神经外科、神经内科、重症医学科、急救医学科、儿科等多个科室的相关人员积极参与了2024年度“国家人体器官获取质量控制中心源头培训(呼和浩特站)”。此次培训涵盖了器官捐献者的重症医学管理、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器官捐献获取财务管理等关键内容。培训结束时,医院荣获“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系统性多学科协作网”合作基地牌匾。
为优化医学捐献服务流程与制度,医院特设医学捐献咨询处与接待室,为有意捐献者提供详尽的咨询服务,并辅助完成捐献意愿登记。同时,在相关科室布置了医学捐献宣传展板,旨在提升公众对医学捐献的认知度,吸引更多人投身于这一崇高事业。截至目前,医院已配备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1名,并成功协调完成4例器官捐献。
10月17日,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器官分配获取科的人体器官协调员卜泽宇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派,与乌兰察布市卫健委应急科主任赵宇,一同对医院捐献服务站的设立情况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实地巡查工作。医院医务部主任赵国久、干事刘英俊,团委副书记张雪龙(兼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对本次巡查工作做了汇报。
赵国久主任详系介绍了医学捐献服务站的工作概况及医学捐献工作的实施情况,他强调“建立医学捐献服务站对推动自治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作为综合三级甲等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不断完善各环节与流程,以期提升医学捐献服务站的服务质量。”
评估组通过实地走访、审阅制度文件与档案资料、深入交流等方式,对医院医学捐献服务站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考核评估。卜泽宇代表评估组对医院在工作流程、场地建设、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上报信息时效性、一线工作人员奖惩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改进意见。
此次评估不仅是对医院医学捐献服务站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更为医院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医院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与方向,全力推动医学捐献服务站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