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探索“四大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方式,以“协作机制”为小切口,持续加强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环保局等各单位的协作联动,构建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监督平台,督促各行政机关发挥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推进更高水平法治社会“大建设”。
检教携手同行,共建法治校园
检教共建法治校园是落实法治建设的具体行动,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为做好检校一体化,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管理,与旗教育局携手会签了《关于校园安全合作协议》,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校园生长环境。依托法治副校长这一跨界教师平台,入校开展法治宣讲,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讲解让学生能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进校园不仅弥补了校园教育的短板,充分发挥引路、拨路的作用,还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怀、对学校负责的情怀。两头携手开展了一次有力量、有温度、够专业的合作,促进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打击虚假诉讼,共筑司法诚信
民事虚假诉讼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损害司法公平、公正、公信。但“案件线索收集难”一直是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拦路虎”,一般只能通过他人检举、履职中主动发现等方式发现线索,因此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成为打击虚假诉讼重中之重。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与兄弟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旨在凝聚公检法司在防范打击虚假诉讼工作中的共识,形成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合力,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秩序,净化诉讼环境,促进司法诚信建设,让公平正义被人民群众可感、可触、可见,进一步助推诚信社会建设。
强化行政检察,共建法治政府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行政检察职能,以“整治拖欠农民工资”、“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专项活动为契机,与旗人社局共同制定《整治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形成监督合力,及时获取农民工讨薪案件线索。此外,坚持以个案监督为起点,充分发挥“府检联动”“两院会商”等机制作用,强化“法检”“检行”沟通交流,深挖民生重点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以“我管”促“都管”,打破履职壁垒,吹响双赢多赢共赢的号角。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把行政检察工作置于法治政府建设全局中,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行政”+“检察”模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持续协调各单位推进专项执法司法监督,切实提高了法律监督实效。
深化协作共识,共护碧水蓝天
乌梁素海流域被称为黄河生态安全的“自然之肾”,素有“塞外明珠”的美誉。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围绕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突出问题,聚焦河渠流域“四乱”清理等五大方面,与旗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等多个部门会签《关于保护乌梁素海生态环境,共建一湖清水的党建联盟协作机制》,与临河区等六地检察院会签《乌梁素海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工作机制》,深化协作共识,增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整体合力,筑牢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屏障,构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保护“同唱一台戏,共谋一盘棋”的检察协作新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护共治新局面,实现跨区域保护一体协同发力,切实做好协作保护“大文章”。协作机制的会签,不仅为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使得乌梁素海重现昔日美景,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彩,也促进法治社会建设走向更高平台。
编辑:赵昕
初审:贾甜
编审:蒋普全
监审:高燕霞
总监制:赵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