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的立法背景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禁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12月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于2011年6月制定了《戒毒条例》,为禁毒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随着全球毒情形势的变化,禁毒工作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积极应对,先后制定出台禁毒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努力破解禁毒工作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11月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大麻毒品条例》,当前,新疆禁毒工作面临新型毒品种类多、识别难,线上线下毒品犯罪交织,境外毒品渗透和物流寄递渠道贩毒日益凸显等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禁毒工作,将一些行之有效的禁毒工作经验和做法法制化,制定《条例》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条例》的内容,遵守《条例》的规定;按照预防和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毒品管制,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加强戒毒工作,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恢复身心健康,重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全社会要动员起来,认真贯彻好执行好《条例》,努力创造洁净无毒的社会环境,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迪丽达尔·乌斯满江 供稿)
编辑:古努丽、马安懿
审核:张斌
终审:董晔林
微信号:xinjiangr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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