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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2024-12-31 20:45   内蒙古  


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

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充分发挥人才助推伊金霍洛旗经济转型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繁荣伊金霍洛旗文化事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办法》及《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公开引进计划,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根据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艺术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编制紧缺专业人才5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公开引进

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行为;社会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5年1月8日(不含)之前。所有岗位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均不可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jhl.gov.cn)、伊金霍洛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yjhl.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9:00至2025年1月14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本次引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本人亲笔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取得的学历。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延误及其他后果,需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引进单位负责,在报名网站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17:30。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前按照引进岗位身高条件要求,测量身高;裸足身高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工作由引进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专业考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考试资格。

  

5.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应聘人员考试开始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2.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专业能力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行业、专业特殊性和紧缺急需岗位实际情况,本次引进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引进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引进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引进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体检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在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挡在门外。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

  

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对象举报的,引进单位要认真核实,由引进单位重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引进单位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引进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引进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

  

2.聘用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引进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条件的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引进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引进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单位在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引进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应聘人员在公开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规定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请考生届时保持电话畅通,3次未接者视为放弃。如果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号、改号、空号、停机、电话拨通后无人接听等)导致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期间及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因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本次公开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予关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的岗位。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单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引进纪律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公开引进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电话:0477-8691793

  

(二)咨询电话:0477-8962490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附件:


1.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诚信承诺书

 

伊金霍洛旗公开引进紧缺专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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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
编辑:吴卓群
校对:刘璟璐
审核:杨阳
终审: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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