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成都考点简阳市报名点2025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三)网上缴费时间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终审通过后,须在2025年2月7日-2月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2日-4月20日。
(五)学历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
报名参加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2017年及以前取得医师、护士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取得资格后次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的(注册时间以医师、护士执业证书签发时间为准),可结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聘书)计算其工作年限,在符合其他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按取得资格证书的时间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考试时间(以打印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2025年4月12、13、19、20日。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2.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地点
(一)网上报名
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按照属地化就近管理原则,根据执业机构所在地,经各卫生健康单位初审后统一由经办人在规定时间交市卫健局进行考试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诊所、村卫生室报考人员,由机构负责人审核报辖区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初审后,统一报市卫健局复审。未经确认报名无效。
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
现场审核地址:简阳市卫健局人事科(简阳市射洪坝街道松林路333号4楼408办公室),咨询电话:27028277
三、现场确认办法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审查、考生确认信息后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考生如在打印报名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历查询码有效期至2025年1月27日。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工作年限证明一份(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证明,由各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医政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6.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报考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至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一份,须有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签章。
9.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卫生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0.凡在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全科医学中医类(专业代码302)、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规培合格证书》。
11.其他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位考生及时提供所报专业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本单位审核人初审。考生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均应为A4规格,按原件1:1比例复印,单纯复印件无效,必须由审核人签字(系原件复印、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要求
(一)确认考点:统一选择“成都”。
(二)考生按执业机构所在地报名,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编制手册核定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不能填写简称。若单位名称有变动,可以在“单位名称”栏选择“其它”,然后在“其它单位”栏填写现单位名称。
(三)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四)照片要求: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 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五)网上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内容无误后签署姓名,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承诺。现场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考专业、科目等有关信息。
(六)在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企事业单位医务室工作的考生,由机构负责人审核后到所在辖区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初审,再统一报市卫健局复审。
(七)各位考生要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了解考试纪律的重要性,树立诚信考试理念,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