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报名须知,如实准确地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格式为jpg,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报考。考生须提供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
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的基层卫生中级职称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基层卫生中级职称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证书。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职称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各报名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期间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确认地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健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川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南充医院 南充市中心医院、四川省南充卫生学校(卫校附属医院)报名点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现场确认工作,其余市直属卫生单位的考生由市考点办进行现场确认。请各考生按所属辖区(单位)正确选择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不实行自动确认。
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考生如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2)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有效期至少至2025年1月底。
(5)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份。
4.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5.各报名点要按照报名政策,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按照进度推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在现场确认时,须打印并向考生提供《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务必让考生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所有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于2025年2月7日至16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2025年4月2日至20日期间,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五、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发放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考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第一时间下发到各报名点。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各报名点指定地点领取资格证书。
考点办咨询电话:0817-2758002。
为方便考生及时了解考试动态,请广大考生扫描二维码关注“健康南充”、“四川卫生人才”和“中国卫生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南充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