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发放司法救助金12.6万元

文摘   2024-12-31 21:13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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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随着年终岁末的脚步日益临近,为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能够度过一个温馨祥和的节日,2024年12月30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温暖人心的司法救助活动,为5名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合计12.6万,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发放仪式上,金城江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黄耀浪表示,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这次活动,不仅为困难当事人提供物质上的帮助,更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怀。法院也将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支持,并且努力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吴某英

感谢法院,感谢黄法官,有了这笔钱我可以回家过个好年了!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4日,潘某芳驾驶无号牌三轮车与吴某英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芳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英因交通事故造成眼部及牙齿脱落十级伤残、肋骨骨折等人身伤害,经金城江区法院判决,潘某芳赔偿吴某英医疗费用共计18.9万余元。因潘某芳一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吴某英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拍卖了潘某芳名下的一套房产,拍卖所得款23.9万余元按照抵押权优先受偿的原则,优先偿还另案的申请执行人,吴某英未分配得款。因被执行人潘某芳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款迟迟无法履行到位。


▲受助当事人吴某英(右一)领取司法救助金

吴某英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无法外出务工,没有经济收入,且家里有两位年迈的老人和一名上学的孩子需要照顾,生活十分困难,其遂向法院递交司法救助申请。经过严格审查,法院积极为吴某英申请到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此次司法救助资金的发放,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切实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落到实处。下一步,金城江区法院将持续厚植为民情怀,忠实履职尽责,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金城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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