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国企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布局优化和机构调整,充分发挥区属国企在推进“三大行动”,建设“五大瑶海”,早日实现“双示范、千亿区”目标中的主力军作用,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通过,决定组建合肥复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复兴控股集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合肥复兴控股集团以合肥市复兴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海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瑶海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市海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海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为主体组建,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作为区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原以上述所属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合作协议等,均由各所属企业继续履行和行使,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
合肥复兴控股集团以当好值得信赖的城市综合运营商为新目标,经营业务涵盖项目代建、城市更新、地产开发、产业园区建设运营、房屋租赁及商业运营等。集团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和法人治理结构,构建市场化经营管理机制,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风险防控及合规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合肥复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来源丨合肥复兴控股集团 供稿丨曹荣升
编辑丨祁立栋 责编丨贾海钧 终审丨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