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清理“三无”船舶的通告
文摘
2024-10-12 16:45
福建
关于整治清理“三无”船舶的通告
为加强辖区水上船舶管理,维护水上安全生产秩序,保障水域平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等规定,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通告所称“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等情形,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排筏以及其他按照船舶管理的水上移动或漂浮设施、装置。二、禁止“三无”船舶在武夷街道辖区内的崇阳溪、黄柏溪、 梅溪的岸线、滩涂、船舶停泊点、水域等范围内航行、作业,尤其是电、毒、炸、捕鱼等行为。三、“三无”船舶的所有人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 10日内自行处置所持有的“三无”船舶,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将依法予以处置,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三无”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四、武夷街道将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检查管控力度,开展常态化巡查,确保清理整治“三无”船舶工作取得实效。五、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武夷山市武夷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