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武夷街道全体村(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不仅破坏大气环境、林木资源、土地生物,而且容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大气烟尘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提升旅游形象,营造优美宜居环境,请您重点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一、在武夷街道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等污染物质的行为。
二、从事农事活动时做到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入林,增强防火意识。
三、在高森林火险期间(橙色、红色预警)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在低森林火险期间的野外用火(农事用火、林事用等)实行严格审批。
四、自觉做到拒绝焚烧,主动监督、制止他人露天焚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不烧一分田,不冒一处烟。
五、凡发现野外违规用火,依据《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八十五条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至四十三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村(居)民朋友,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共同守护武夷街道的蓝天碧水,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武夷山生态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