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协作机制》
近日,金昌市纪委监委联合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金昌市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追究协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这一制度的出台,从“四个方面”明确了适用范围、责任主体、追责程序和协同机制,为从源头上管控政府投资项目、国企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适用范围。《机制》从多个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适用项目为房屋建设、交通、水利、农业、能源、城乡公用设施、重点开发(园)区等基础性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和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明确适用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投资或政府参与投资项目、国企项目等建设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涉及到的市、县(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主体。为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国企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主体,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机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落实监督责任。明确追责程序。《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线索移送和责任追究方式进行规范,明确各级人社部门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要及时提醒,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或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明确应当追究责任的“七种情形”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严督实查倒逼工作落实,推动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质增效;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对单位主要采取责令检查、通报和其他方式追责问责,对单位工作人员主要采取通报、诫勉、党纪政务处分以及其他方式追责问责。明确协同机制。《机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和人社部门在协作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的工作机制进行规范,明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通报贯彻落实上级最新有关精神、工作进展和责任追究工作情况;明确建立定期研判机制,明确每半年组织一次研判会,通报有关情况,约谈相关单位,推动规范履责;明确建立暗访督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社部门不定期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暗访督查,切实推动各方责任落实落地。《机制》的制定实施,是建立金昌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一次有益探索。自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金昌市采取成立部门联合攻坚专班、领导包案督办、联动执法检查、强化信用惩戒等措施,共处理政府投资、国企建设项目欠薪案件75起(其中,协调处理64起,立案处理11起),为1067名农民工追发工资1553万元。(曹辉庆 王小龙)审核:韩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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