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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利辛县龙都小区物业乱收费,不开具物业费
用户80****5留言ID:219443322024-11-12 10:25
龙都小区多次更换物业,导致费用收取混乱,本人住宅物业费缴纳到2022年10月,后因未在龙都小区居住后期暂未缴费。2024年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0去核对缴纳物业费,被告知本人住宅物业费仅缴纳到2020年2月,本人要求核账,说支付凭证不能说明物业费缴纳了。辛苦领导帮忙处理。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官方回复
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
2024-11-19 08:17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您户缴纳物业费相关问题,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该小区由利辛县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原小区物业属前期物业服务。2023年12月27日,开发单位经公开招标,该小区由安徽省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服务,并于2024年1月31日到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备案。
2024年11月14日上午,小区物业公司与您核对物业费缴纳情况,同意您户缴纳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的物业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利辛县住房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纪晓龙,电话:0558-8803219)。
来源 |综合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