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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投集团2025年第二批次
一、招聘人数
97人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投递简历时间截至2024年12月8日23:59。
三、招聘对象、条件
具有境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应届毕业生(即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4年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参加本次招聘)。其中:
1.境内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2.境外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并于2025年8月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3.境内外院校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须在1994年12月3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须在1989年12月31日后出生)。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团队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安排。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证、学位证。报考人员仅限使用最高学历及专业(含第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次校园招聘计划表》。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
联系部门: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招聘联系电话:0791-88553080,0791-88559037
报名网站技术电话:0791-966550
一、招聘人数
32人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及拟入闱面试人员公示: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3.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为笔试不合格,一律取消入闱面试资格。
入闱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考生可登录九江人才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附件2,自行下载填写文末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为2025届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国内学历、学位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各类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
(7)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额按考生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闱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因电话无法接通等原因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未达到相应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本面试组平均分,否则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人员(末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的入闱,如面试成绩还相同则依次以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级高低等优先)。
考生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需留有开具单位的办公电话)。
对考生的身份、学历、工作履历、有无违法乱纪、有无失信记录等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问题后组织入职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考生放弃、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取消其拟聘用候选人资格。
集团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九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但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按其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原则上应将组织、人事关系转入用人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四、联系人及方式
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
0792-8196807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92-8576818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