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西一托管机构拿私家车充当“校车”,多次超员接送孩子!

美食   2024-12-17 17:05   广西  

学生的出行安全

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而一些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

忽视交通安全

以私家车充当“校车”超员接送孩子

这着实让人捏一把汗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近日,德安公安交警接群众举报,称某托管机构每天用私车超员接送孩子去培训机构补习。


接到举报后,交警部门迅速锁定了2辆嫌疑车,并于2024年12月3日成功将该两台车拦截。经核查,余某驾驶的号牌为赣G5****小型汽车(核载5人)共乘坐了8人(1名司机、7名学生),刘某驾驶的号牌为赣G5****小型汽车(核载5人)共乘坐了5人(1名司机、4名学生)。经调查,余某和刘某每周一至周五都会开车去学校接送学生到托管机构,并从中收取费用,且二人均未取得校车标牌,不具备营运资质,属于“黑校车”。



根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分别对余某未取得校车标牌、超员和刘某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律法规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何谓“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


“黑校车”的危害


一、“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二、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


三、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四、“黑校车”存在安全管理风险,并未正规注册运营,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提醒

别拿孩子的生命安全当儿戏

学生的安全出行

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心愿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

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

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


来源:德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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