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 | 漳州市区5地块将出让!

时事   2024-11-07 13:01   福建  

11月1日,

漳州市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漳州市区2024年第五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249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24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出让用地五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6.738839公顷,其中:
(一)漳州高新区漳码路以北、纵一路以西用地(高新2022-26-02储备地)地块面积0.971198公顷;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1〕158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020039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54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0.951159公顷。
(二)漳州高新区九湖工业集中区县道X578线以北、木棉变电站以西用地(高新2024-11储备地)地块面积0.993718公顷;
土地用途: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以漳高综(龙)〔2024〕29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0.993718公顷。
(三)漳州高新区九湖工业集中区国道G324线以西、横六路以南用地(高新2024-10储备地)地块面积1.715559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以漳高综(龙)〔2024〕28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建设用地1.715559公顷。
(四)漳州高新区龙江南路以东、圆通大道以北03地块(站前广场2024-03、2024-04储备地)地块面积10.160022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1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5.294851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4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4.865171公顷。
(五)漳州高新区龙江南路以东、圆通大道以北01地块(站前广场2024-01、2024-02、2024-05储备地)地块面积12.898342公顷;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1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96958公顷、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4〕44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9.928762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漳州市政府网站
编辑|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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