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石正一女子因为这事被提起公诉!

民生   2024-07-21 23:26   广东  
无线梅州讯 土地,特别是农用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农用土地至关重要。平远县石正镇一名养殖场女老板在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时,就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提起公诉。
在平远县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今年49岁的被告人林某英正坐在被告席上。据了解,2021年9月1日,被告人林某英为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与平远县石正镇一村委会签订协议,将村中一部分林地用于生猪养殖。同时,她还向当地政府备案并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很快,当地政府也批复通过了她所申请的手续。不过,这时,林某英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开始请挖掘机、铲车等机械入场,开挖林地和平整。
公诉机关审理查明,将开发的泥土堆放在一旁山林低洼处,造成部分林地被掩埋。2022年3月,在上述山林开挖平整一块约3000平方米的平地后,并对该平地进行硬底化和修建猪舍养殖坊、板房和附属设施。直至2023年8月被平远县石正镇综合执法大队发现后案发。
案发后,林某英在开挖林地裸露山体处种植合欢树苗进行复绿。经鉴定,林某英的养殖房项目使用林地面积23.958亩,林地原有植被均已遭到破坏,林地类别均为公益林地,其中,4.815亩地种植条件已毁坏。
在庭审现场,林某英为自己的无知而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哭着说,自己并不是故意这样干的,只是不知情才做犯了错。
公诉机关审理查明,本院认为,被告人林某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并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扩大养殖规模原本是好事,被告人林某英如果能在开工前咨询一下相关部门,也就不会触犯法律了。在这里也提醒大伙儿,法律意识常留心间,开荒种地也要处处守法!

记者:婉超 郑赞 

实习生:罗诗音 

通讯员:曾冬梅

编辑:林瑜

审核:曾展鸿

监制:钟宇锋 

来源:无线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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