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规范平远全县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的通知

民生   2024-08-29 23:37   广东  


平远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字〔2024〕76号

关于印发规范全县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的

通知

全县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充分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和学习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其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以上;初中生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以上;高中生睡眠时间应达到8小时以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县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统一明确如下,自202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一、时间安排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来园时间8:10-8:25。

2.上课时间8:30。

3.离园时间16:00-17:00。

4.公民办幼儿园均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

(二)小学阶段

1.上午:到校、早读时间7:50-8:20;上课时间8:20;放学时间11:50。(低年级可稍早放学)

2.下午:到校、午读时间14:00-14:30;上课时间14:30;放学时间16:00;晚托结束时间17:30。(低年级可稍早放学)

(三)初中阶段

1.上午:到校时间7:25-7:40;早读时间:7:40-8:05;上课时间8:10;放学时间11:50。

2.下午:到校时间13:45-14:00;午读时间14:00-14:25;上课时间14:30;放学时间17:05;晚托结束时间17:50。

3.乡镇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参照执行,如需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四)高中阶段

高中学校参照初中作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学校原则上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做好申请统计工作,学校应做好相关工作,给予妥善安置。

(二)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平远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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