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教育局文件
平教字〔2024〕76号
关于印发规范全县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的
通知
全县各学校:
一、时间安排
(一)学前教育阶段
1.来园时间8:10-8:25。
2.上课时间8:30。
3.离园时间16:00-17:00。
4.公民办幼儿园均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
(二)小学阶段
1.上午:到校、早读时间7:50-8:20;上课时间8:20;放学时间11:50。(低年级可稍早放学)
2.下午:到校、午读时间14:00-14:30;上课时间14:30;放学时间16:00;晚托结束时间17:30。(低年级可稍早放学)
(三)初中阶段
1.上午:到校时间7:25-7:40;早读时间:7:40-8:05;上课时间8:10;放学时间11:50。
2.下午:到校时间13:45-14:00;午读时间14:00-14:25;上课时间14:30;放学时间17:05;晚托结束时间17:50。
3.乡镇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参照执行,如需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须报县教育局批准。
(四)高中阶段
高中学校参照初中作息时间,自行安排。
二、相关要求
(一)学校原则上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做好申请统计工作,学校应做好相关工作,给予妥善安置。
(二)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平远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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