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骑车,万万不可!【综合整治行动】

政务   2024-11-10 13:55   广西  

未成年人交通安全

让家长和交警蜀黍“操碎了心”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驾驶车辆上路很是危险

▼▼▼



2024年10月18日00时42分,李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车停于迎宾大道凯旋国际南门路段附近东西走向无名道路南侧路外,杨某某驾驶贵港B***5电动自行车沿东西走向无名道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两车在该路段附近相遇,李某某因操作不当,导致其所驾车辆车头与杨某某所驾车辆左侧发生碰撞,造成杨某某受伤以及上述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认定李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杨某某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在许多未成年人眼里
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
是青春和个性的表现
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自由张扬的背后
可能是整个家庭的眼泪


再看看这些案例
↓↓↓

不注意观察、未减速
一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在路口未观察减速
撞到正在横过斑马线的两名儿童

某中学生在路口斑马线驾车操作不当
未及时刹车撞到横过道路的行人

随意变道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
未注意观察道路车流情况
随意变道
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

违规载人
三名中学生驾乘一辆电动自行车
在十字路口
与右侧道路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
造成三人受伤
两车损坏

追逐打闹
某中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同学
与同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同学嬉戏打闹

追尾前方轿车

酿成事故

(案例来自网络)



以下几点要注意
↓↓↓

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自行车上路

根据医学、生理学和心理学资料分析表明,一个人的发育期通常要满12、13岁以上才能初步达到最低要求。

普遍来说,12岁以下儿童头部重量较大,而胸、背部活动度相对较小,骑自行车时如果车身倾斜、颠簸或急刹车,头部易向前俯冲摔倒。而自行车平衡性、稳定性较差,面对马路上车来车往或突发状况,以一般儿童的应变能力,很容易措手不及摔倒受伤。

因此,低龄儿童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骑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更高。

△未满12周岁的儿童在马路上逆行骑车
与直行电动自行车相撞


未满16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因为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自行车,处置险情不当而易导致交通事故。


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青少年对车辆的操作性、控制力较弱,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



交警提醒
各位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关乎
孩子安全和家庭幸福
未成年驾驶机动车辆
属于违法行为
望广大家长务必
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管好车钥匙


END

▍内容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编      辑:陆锦婷

▍审      核:姜慧花

▍值班主任:甘益江

▍指      导:广西日报驻贵港记者站

▍编辑出品:港南区委宣传部  港南区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775-435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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