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新民家园、盛禾世纪区域被征收户回迁安置前公示:
(一)回迁安置前公示
1.公示期限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23日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2.公示期有情况反映的,可以到办公地点提交书面材料和相关证据佐证,也可以邮寄(以邮戳为准),同时电话告知邮寄时间,情况反映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3.受理单位克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联系电话13079612234,邮政编码161600,地址克山县克山镇1街8委(中超小区西侧)。
(二)回迁选房通知
1.回迁安置房源为克山县嘉源尚品小区1-4#回迁楼,选房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8时开始,至2025年1月27日止,组织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条件的,依据选房顺序对住宅进行预分房号回迁安置。选房当日仅办理房源确认手续,结算面积差价款,入户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回迁选房当日,回迁户需携带《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克山县盛禾世纪开发企业办公室28号楼南数第二门商服按顺序选房;回迁户本人不能亲自到现场选房的,可委托他人代选,受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回迁户的授权委托书及回迁户应携带的材料代办选房事宜。
3.回迁户一经选定房号,即为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回迁户未按时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未到的回迁户按照顺序号顺延,参加选房。回迁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选房的或拒不参加选房的,由回迁工作小组按该户选房顺序及还产面积、回迁户型,在剩余房源中预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回迁户自行承担和解决。
6.对公示期存在异议需要进一步核实,不纳入本次住宅预选房号安置。车库、商服暂不进行安置,另行通知。
附件:本次新民家园、盛禾世纪被征收户拟回迁安置名单以及回迁楼户型。
编 辑/刘梦尧
责 编/曲微微 审 核/代怀威
总 编/吴志峰 总监制/张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