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闹不是胡闹!这些行为涉嫌违法!

文摘   2024-10-30 13:43   江苏  


婚闹,作为中国传统的婚礼习俗之一,本意是亲朋好友为新婚夫妻送上祝福和沾沾喜气热闹一下的环节,然而,在一些婚礼现场,婚闹却变了味:有人借闹婚之名,实施强制猥亵、故意伤害或其他恶劣行为,婚礼现场低俗婚闹产生的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本应庄重神圣、甜蜜温馨的婚礼成了焦头烂额的紧急事故处理现场,让新人家庭伤财又伤心,甚至“一拍两散”。那遇到恶俗婚闹,该怎么办呢?


案情简介


Q1 

和老公回到他老家举行婚礼,没想到遭遇婚闹,老公的几个发小一哄而上,往我们头上泼酱油、喷彩条 还要把老公用胶带缠到树上。推搡中老公摔倒导致小腿骨折,住院治疗,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出院后还要继续接受很长时间的复健 也无法工作。请问作为家属该如何维权?


A1 

根据您的描述,你老公的发小在嬉闹、相互推搡中导致你老公跌倒,并造成小腿骨折,因此你老公的发小是实际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找到当时主动推搡的那个人,是他的行为造成了你老公受伤的直接后果。如果你老公的受伤后果是多人共同造成的,那么就构成共同侵权,应由所有侵权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需要提醒的是,在此过程中,你老公可能存在一定过失或者未尽注意义务的情况,因此可能也需要自担一定责任。

由于你的老公构成十级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你们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同时,还可要求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建议你先与他们协商赔偿事宜,如果你们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Q2 

我的妹妹在给闺蜜做伴娘时,新郎的三名男性亲友以当地有“闹伴娘”的婚俗为由,将我的妹妹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他们不仅对她进行言语调戏,还往她的身上涂抹鸡蛋液,妹妹的衣服都被撕坏了。尽管新娘和新郎及时出现制止了该行为,但是妹妹的精神受到很大打击。请问这些人的行为违法了吗?我们该怎么办?


A2 

首先,三名男性以婚闹为由,言语调戏伴娘,还试图脱衣进行猥亵,这种言行已超出婚闹界限,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猥亵他人将面临相应的行政拘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名男性实施了撕坏伴娘衣服的强制行为,使伴娘的精神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如果经司法鉴定能够证明不法行为造成了伴娘精神抑郁,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三名男性还涉嫌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上述案例中,由于恶俗婚闹的存在,本该充满欢声笑语的婚礼却变成了当事人悲伤痛苦的回忆,婚闹的参与者也由于侵犯他人权益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低俗婚闹行为时常充斥暴力、黄色等情节,有可能构成相关刑事犯罪,比如强制猥亵、侮辱罪,故意伤害罪等。当婚闹者的婚闹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婚闹者的婚闹行为超出界限,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时,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当婚闹者的婚闹行为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情形,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制猥亵、侮辱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是在婚闹现场有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且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提醒


恶俗婚闹,不仅是对他人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文明婚庆,莫让热闹变胡闹。


来源:CCTV今日说法、法治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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