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8号)文件精神,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39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879元执行。
用人单位如何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目前我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各档缴费标准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数调整前未缴费的,按新基数4879元执行;已缴费的,按老基数4494元执行,1-9月份原则上不补差,新基数4879元从10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