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该案过程中,最高检除对原有证据全面复核外,还指导甘肃省检察院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通过调取马某林与被害人的通话记录发现,被害人失踪当天最后8条通话记录均是与马某林通话,此后再无通话记录。通过对通信基站经纬度进行精确测量、分析案发时段马某林与被害人手机信号轨迹变化,发现被害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和马某林使用的手机号码基站信号自2015年5月25日22时许处于并轨状态,并向和政县移动,先后在马某林家中停留1小时,在马某林家附近银行处停留约50分钟,26日1时至4时许在发现被害人尸体处停留约3小时。
最高检检委会审议认为,该案虽系“零口供”案件,但认定马某林为谋财而杀害沈红的证据均已查证属实,证据与证据相互印证,已形成一个封闭的证据链。2023年12月18日,最高检向最高法依法提出抗诉。最高法后指令甘肃省高级法院再审该案。
还有8天刑满释放的他被改判死缓
——最高检抗诉马某林抢劫案背后
2024年12月10日,一场大雪包裹了整个兰州城。
对于沈星(化名)一家而言,漫天的白雪似乎也代表着公平正义的即将到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甘肃省高级法院再审,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而此时,距离马某林被原判认定构成盗窃罪刑满释放,仅剩8天。
“我们绝不认可他(马某林)只盗取了我姐的钱财,他还害死了我姐,现在以抢劫罪判处他刑罚我们是满意的。”沈星说。
2015年案发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案件究竟堵在了哪里?三级检察机关接续抗诉背后是怎样的坚守?检察官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又为成功抗诉作出了怎样的贡献?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案发现场,对话被害人家属、办案检察官、检察技术人员,尝试讲述背后的办案故事。
判决作出后,甘肃省检察院在研究是否进一步提请最高检抗诉时,最高检第十一期西部巡讲团恰好到临夏州巡讲,巡讲团将案件情况带回了最高检。最高检高度重视,要求甘肃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复查。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李豪细致阅卷审查后,前往甘肃召开有公安机关原现场勘查人员、审讯人员、法医以及省、州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等参加的座谈会,查看马某林作案路线,认真复核原案有关证据,特别是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多次组织分析论证,并提讯马某林。
此外,针对马某林将被害人交给其丈夫王明的辩解,李豪又指导甘肃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补充调取了王明手机号码信号轨迹,结合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在案发时间段,王明未出现在和政县,而是在其他地方,排除了王明作案的嫌疑。
2023年7月5日,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召开检察官联席会,与会检察官一致同意抗诉。
▶关于作案工具、被害人手机等重要证据缺失的问题。马某林有犯罪前科,具有强烈的反侦查意识,案发前就使用沈红身份证办理了一个专用手机号码与沈红单线联系,还打电话举报沈红丈夫出轨,编造将沈红交给其丈夫的谎言试图嫁祸给他。该案在一个月后才侦破,其有足够的时间去毁灭作案工具,部分证据缺失可以理解。
▶关于马某林如何获得沈红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原因不清的问题。被害人多名亲属均证明,被害人生前是一个很小气的人,且马某林欠被害人20多万元货款,沈红不可能在马某林未偿还其欠款的情形下,主动将有数十万元存款的银行卡交给马某林并告知交易密码。此外,马某林取钱的时间、装扮也不符合常理。
▶关于沈红失踪后谁给被害人家属发送短信的问题。沈红家属证实,她没有发送短信的习惯,且发送短信后立即关机,不符合常理;沈红失踪后以其名义共发出了两条短信,内容均称去九寨沟游玩,但发送短信手机信号的地点从未离开马某林家附近。且在发送第二条短信前几天,马某林已将接沈红的车子归还给车主,后经公安机关勘查,还车时车内已有被害人沈红的血迹,可以排除沈红发信息的可能。
8月9日上午,马某林抢劫案在甘肃省高级法院再审开庭。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带队旁听庭审。法庭上,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指控的案件事实、案件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兰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宣判,认为根据检察机关提交的新证据,结合原审在案证据,足以认定马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取被害人的财物,并致其死亡的犯罪事实,其行为依法构成抢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