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廉洁 | 两千年前的养老政策

政务   2024-12-22 15:01   甘肃  






 1990年出土于甘肃省敦煌悬泉置遗址,长22.8厘米,宽1厘米,红柳材质。该简记载分类统计高年老人享受的待遇,是西汉后期养老制度的反映。


 汉代是我国孝文化以及养老制度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后世以儒法并治国家的开端。简文中提到的“受米”、“复子孙”、“受杖”等措施是汉代尊老制度的具体表现。孝文化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因此,研究汉代的孝文化及养老制度,对于研究我国儒法治国以及孝文化起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百家争鸣时期,“孝”的意识已经被各家推崇。从治国的角度看,儒家孔孟皆有言论,孔子曰:“昔者明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孔子认为圣明的君主以孝道治国,才能天下和平。《孟子·梁惠王上》有言:“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认真办好学校,反复用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道理教导老百姓,那么须发花白的老人也就不会自己背负或顶着重物在路上行走了。七十岁以上的人有衣服穿、有肉吃,普通百姓饿不着、冻不着,这样还不能实行王道,是不曾有过的事。《墨子·兼爱》:“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臣与子不孝敬君和父,就是所谓混乱。至汉代,统治者吸取秦亡于暴政的教训,在以法治国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人民的意识形态即孝道教育。将孝道落实到国内的各个阶层,从皇家到官员,乃至平民阶层的“小家”,都渗透着对“孝”的重视,从而构建和谐的家庭,而众多的家庭构成国家,以此来加强对整个国家的统治。


 汉代对孝文化的推崇,从皇帝至官员,从官员到民众,都深受其影响。古今闻名的《二十四孝》当中,仍有汉文帝亲尝汤药的故事,以及流传至今的“缇萦救父”故事,都发生在汉代,可见汉代统治者对“孝道”的推崇。《汉书·文帝本纪》有言:“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表达了对“孝悌”的肯定。


 对官员而言,汉朝选官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察举”与“征辟”,“孝廉”是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汉武帝时下诏“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此外,汉武帝下诏“令两千石举孝廉” ,可见“孝”在官员任命中的重要性。直至晋代仍沿用这种选官制度,如李密《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对民众而言,朝廷的福利制度更是能带来许多切实的好处。根据甘肃简牍博物馆所藏这枚养老简,汉代的民众养老制度主要内容首先为王杖制度,即赐王杖,是从政治、法律与社会地位方面给予优待;其次为高年复除,八十复算,可以帮子孙免除算赋;最后为受鬻法,即在仲秋八月发放粥米。简文中所提到的这227名老人,分别享受以上各个优待。


 甘肃汉简中的养老制度,在西汉后期基本已经发展到了成熟的状态,从王杖诏书令册中“赐杖”、“禀米”到西汉后期悬泉简在此基础上更完善的“高年复除,八十复算”政策。我国在汉代基本形成了以儒家思想为中心的孝文化,汉代通过孝文化以及养老制度的构建,极大地巩固了自身统治,儒孝文化以及其衍生的养老尊老制度,对我国几千年来的思想、政治以及文化都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

(伍楚嘉撰写)


制作:米媛  编校:张莉  审核: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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