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幼儿园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 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师德高尚,团队协作能力强,教育理念先进;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在幼儿园工作健康条件;
2、大专以上学历,拥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有一定的教学经验,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福利
录用后,基本工资+绩效,并缴纳五险一金。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 “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在简历附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岗位所需证件)。
(二)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及聘用
1、 拟入职人员须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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