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假劣肉制品
及涉边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勐腊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及涉边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范围、举报注意事项、保护措施等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违法犯罪方面
1.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操纵和破坏农村基层组织选举,把持和干扰基础政权,侵占农村集体财产、垄断集体资源;
2.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
3.在乡村振兴、征地拆迁、土地变更确权等过程中强取豪夺、强拆强占,或者聚众影响和阻挠集体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
4.在城市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通过暴力、威胁手段,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
5.在集贸市场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或者垄断果蔬菜交易,不准他人竞争收购,恶意压价,以及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市霸”黑恶势力犯罪。
6.矿产开发领域,通过非法手段强占矿产资源,垄断市场,排除竞争对手;
7.涉及私挖盗采、滥开滥采、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
8.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纵容其违法犯罪的行为,包括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隐匿线索、毁灭证据等;或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黑恶势力站台助威、开脱说情、提供帮助,干扰破坏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的行为。
9.其他可能涉及涉黑涉恶的问题线索。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 “舌尖安全”方面
(三)严打涉边违法犯罪方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来源:勐腊县公安局
监制:玉 旺
责编:刘艳华
校对:赶四
终审:斯斯龙、李赢、刘婷
编辑:刘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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