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女,汉族,1965年1月生,广西玉林人, 200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人物履历
1983年09月—1987年07月,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生
1987年07月—1988年0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干部 (其间:1987年7月—1988年7月,在广西宜山县人民法院见习锻炼)
1988年07月—1992年08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科员)
1992年08月—1995年06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书记员(其间:1993年9定为副科级)
1995年06月—2002年05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其间:1996年11月定为正科级,)
2002年05月—2005年12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审判员(副处级)(其间:2003年3月—2005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2004年9月—2005年9月,挂任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副县长)
2005年12月—2007年05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2007年05月—2007年07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审判员
2007年07月—2010年03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三庭庭长、审判员
2010年03月—2014年01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审判员
2014年01月—2014年02月,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4年02月—2014年02月,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4年02月—, 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22年0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担任职务
广西桂林市第四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4年2月19日,桂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依法补选陈敏(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10月, 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敏因工作变动辞去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2022年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命陈敏(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