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芳,女,瑶族,1974年10月出生,广西富川人,中国农工民主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民商法专业毕业,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广西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92.09--1996.07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6.07--2000.12 广西梧州(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梧州(贺州)地区分部教师
2000.12--2002.02 广西贺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贺州地区分部副主任(副科级)
2002.02--2003.07 广西贺州地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副科级)(2000.03--2003.01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07--2003.08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政治部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2003.08--2004.04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正科级)、政治部教育培训科副科长
2004.04--2007.11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正科级)(2003.11-2004.07在自治区高级法院挂职锻炼;2005.07--2006.07挂任钟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07.11--2010.05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其间:2008.09-2009.10挂任贺州市平桂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2009.10定为正处长级)
2010.05--2011.04 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10.03.09-2010.06.08在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中青年干部第11期培训班学习)
2011.04--2011.07 广西贺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1.07--2013.10 广西贺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其间:2012.03.01--2012.07.13在广西区委党校第2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4.02-2014.10 广西贺州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管理局)主任(局长)
2014.10-2016.10 广西贺州市政协副主席
2016.10-2021.04 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1.05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2.06 - 中国农工民主党广西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21年4月13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义芳(女)因工作变动辞去贺州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2021年5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南宁举行。会议任命义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2年6月22日下午,中国农工民主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南宁闭幕。义芳当选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