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25日,青海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在西宁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修订了青海省人民调解员协会章程等,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协会领导班子,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惠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省群团组织等有关部门领导应邀到会指导,各市(州)司法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相关人民调解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行业发展的方向及思路,为推进全省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服务新时代新征程新青海建设目标砥砺奋进。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人民调解工作在推进法治青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青海人民调解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机遇挑战;要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机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模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一要持之以恒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坚强领导,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能力,切实以党建引领人民调解事业稳步发展,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持之以恒彰显制度威力。坚持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为指引,深化调查研究,勇于突破创新,稳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三要持之以恒强化队伍素质。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协调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四要持之以恒提升履职水平。加强组织创新,完善组织机构,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深入挖掘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枫桥经验”青海实践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五要持之以恒做好服务关爱。持续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及时将人民调解员的诉求、建议和困难反映到司法行政机关,协调借助各种力量对因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救助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