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财物3529万!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郑学林,被判15年!

时事   2024-11-27 17:51   广东  
11月27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郑学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郑学林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郑学林属于正厅级干部!
郑学林,1962年8月出生于河南周口沈丘,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的杰出毕业生,并荣获法学博士学位。自1986年7月步入职场,郑学林便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民庭、研究室、民一庭等关键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994年5月,郑学林的职业发展迈出了重要一步,被任命为审判员。2001年10月,他被提拔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标志着其职业生涯的一个重要飞跃。2006年,郑学林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方向的法学博士学位。
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郑学林挂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这一经历无疑加深了他对司法实践的理解。2009年8月,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郑学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这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个亮点。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他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郑学林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随后在2019年6月至2022年9月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达到了职业生涯的巅峰。然而,权力的巅峰也伴随着风险。2023年9月7日,郑学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3月15日,郑学林因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8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2024年11月27日,郑学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豪哥评价:郑学林的案例是一个关于个人成长、权力与责任的警示故事。从一名法学博士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职位,他的职业生涯本是法律专业人士的典范。然而,权力的腐蚀使他偏离了初心,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一事件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都应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即使是法律的守护者,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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