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政厅原厅长卓志强“涉贪”,被开除党籍!

时事   2024-11-29 22:44   广东  
11月29日,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民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厅长卓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卓志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卓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卓志强属于正厅级干部!
卓志强,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东五华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1月被开除党籍),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曾任广东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1979年至1982年,他在广东省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皮防医士班学习。毕业后,他迅速转入农村工作,成为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县委派驻南塘公社的农村工作队员。在1983年至1985年间,卓志强先后担任门诊医生、资料员以及卫生局业务股干事。这些职位为他日后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深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85年2月,他正式进入人事局工作。

在工作的同时,卓志强不忘提升自己的学历。他通过自学考试,获得了华南师范大学政治理论大专班的毕业证书,并进一步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学历的提升伴随着职位的晋升,从1993年的汕尾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到1996年的人事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编办主任。
1997年至2001年,卓志强担任陆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积累了宝贵的地方领导经验。此后,他历任陆河县副县长、代理县长,直至县长,进一步巩固了他在地方政府中的影响力。
2004年,卓志强进入汕尾市委常委班子,任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并在此期间参加了广东省市厅级领导干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培训班学习,拓宽了国际视野。2008年,他晋升为汕尾市委副书记、秘书长。
2012年,卓志强的职业生涯达到了新的高度,担任云浮市委副书记、市长。2016年,他被任命为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直至2021年。在省级领导岗位上,卓志强负责重要的民政工作,管理着广泛的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
然而,卓志强的职业生涯并未以荣耀结束。2024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他接受了广东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卓志强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最终,他被开除党籍、取消相应退休待遇,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豪哥评价:卓志强的案例是一个典型的个人成长与履历经验的分析。从医学领域的学习到行政管理的深耕,再到地方和省级领导岗位的历练,他的职业生涯充满了转变与挑战。然而,权力的腐蚀和纪律的缺失最终导致了他的堕落。这一案例强调了个人成长过程中纪律和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严格要求。权力应当用来服务人民,而不是个人私利,这是每一个公职人员必须铭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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